扫一扫 你将惊喜不断
研究中心
精品推荐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中心 > 房产百科
房地产税≠房产税?你真的分清楚了吗?
作者: 发布日期:2017/8/4 来源: 点击次数:4306

2017年7月2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房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因涉及“房产税”等敏感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关注。而“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究竟有什么关系?不少人表示傻傻分不清楚,仅一字之差,两者是同一概念又或是天壤之别?

房产税是什么?

根据官方文件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目前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每年征收,一般半年缴纳一次,申报时间是每年的5月和11月。

比如一家公司拥有一栋价值100万元的房屋,作为自用的经营场所,则房产税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税率为1.2%,即(1000000-1000000×30%)×1.2%=8400元;如果将该房产用于出租,则以房产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为什么房产税早已开征,有房子的个人感觉不是很明显呢?

《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所以目前征收的房产税主要针对企业拥有的房屋或出租等形式的经营用途的房屋,针对个人住宅的房产税还没有征收。

房地产税是什么呢?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这里面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简单的说,就是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会包括房产又包括土地。

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尚处在一个立法阶段,并没有广泛普及开。从2011年开始仅在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重庆版税率为0.5%-1.2%,上海适用税率暂定为0.6%。

房地产税也就是大家一直担心的对住宅征税。对此,市场异议很多。如果对住宅征税,我国的居民对房屋只有70年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按照法理是无法向房屋所有权人征收“土地”税的。如果开征,是否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如果房地产税真的征收,土地出让金是否应该免收?

虽然市场各方包括专家学者等对房地产税开征一直意见不一,但是,房地产税开征是迟早的事情。房地产税已纳入国家立法规划。2015年8月全国人大会议正式将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纳入立法规划中。针对住宅的征税离我们确实不远了。

房地产税开征将会带来的影响

著名财税法学家施正文曾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路径的大框架已基本成形,主要是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成为新的房地产税,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

房地产税一旦开征,将对过热的中国房地产市场,特别是投资性需求形成极大的抑制。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由于房地产税是对存量房进行征税,因此它落地之后,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房地产投机,并倒逼一些存量房流入市场,让房价有所下挫。对投资客有一定的打击、对整个楼市健康稳定发展有益是其最大的两个意义。

房地产税一旦开征,将会动很多人的“奶酪”。无论是对地方政府,还是持有大量不动产资产的高收入阶层以及普通民众,都会带来一定的触动,这也是市场当前对房地产税的风吹草动过于敏感的原因所在。不管怎样,期待未来房地产税的出台带来一个更稳定的房地产市场。




西安厂房网推荐

www.xiancf.com

分享到:0
上一篇:集体建设用地租赁试点 ≠ 小产权房交易合法 下一篇:房子40年和70年产权 差的不止30年这么简单!
合作伙伴